:为加强犬类管理,防止狂犬病发生,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与社会秩序安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该《办法》于1993年10月15日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48号令发布;根据1997年12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第54号令修正并重新发布。《办法》共33条,自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2011年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9号发布《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的决定》,决定废止《上海市犬类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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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允许养大型犬吗
可以饲养部分品种的大型犬。根据上海市发布的《上海市犬只管理条例》,上海市区域内允许饲养的大型犬品种有阿拉斯加雪橇犬、萨摩耶犬、金毛犬等性格比较温顺的种类,但是藏獒、獒犬、罗威纳、比例牛斯熬犬等凶悍的大型犬是不能饲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