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如今,开始有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养宠物来释放压力,并且逐渐将宠物当成人们家庭中的一分子。不过宠物在陪伴着我们的同时也给城市的发展和管理带来了一系列的难题,例如宠物饲养登记行政许可问题、违法饲养行政处罚问题、宠物粪便与尸体的环境污染问题、宠物伤人的民事侵权问题等。而这些问题能否妥善解决关系着城市化发展进程当中人与动物、社会、政府这三者关系的和谐与平衡,也更加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
但这些问题解决的关键还是在于立法,最好是要在思想观念和理论上正视宠物的法律地位,赋予宠物法律主体地位,并且制定完善的城市宠物综合治理法律体系,只有这样宠物主人才能够充当监护人、代理人等角色,也就可以解决它们作为主体无法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难题,同时也更加有利于宠物福利的保障与日常的管理。
并且在现如今城市宠物拥有量呈爆炸性增长的情况下,要想处理好城市化发展过程中由宠物引起的各类法律问题,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就必须要正视和明确宠物的法律主体地位,如此才能让违法饲养行政处罚制度有明确的义务主体与责任承担者,也能让相关城市的宠物管理立法拥有法理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