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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渐淡出人们视野的 6 种狗?看完它们的缺点你就懂了!
提问:小小宠来源:宠搜网
精选回答

时代一直在变化着,养狗也是如此,曾经一度大火的狗狗,现在养的人也变少了。为什么这 6 种狗突然没人养了?看完这些缺点,你就明白了。

松狮犬 目录 隐藏 1. 松狮犬 2. 藏獒 3. 哈士奇 4. 吉娃娃 5. 土狗 6. 拉布拉多

松狮犬呆萌可爱,抱起来存在感很强,但是为什么没人养了?

1、皮肤很差,容易有皮肤病,三天两头要擦药,麻烦的很;

2、口水太多了,嘴巴结构问题,所以兜不住口水,流的到处都是,太恶心了!

3、情绪不稳定,看似稳定,实则不然,一不小心就给你来一口,吓坏了!

藏獒

藏獒可是西藏地区的神犬了,曾经价格高到不行,只为养一只,如今却很少见了,为什么?

1、太凶猛,并不适合城市饲养,看到它的外表都吓到,更别说它是真的攻击性强,到时候赔钱都怕赔不少,所以城市禁养了。

2、运动量太大,像藏獒这种大型犬,是很需要饲养空间的,城市太小了,对它来说就是蜗居,路上都是人,也没法让它自由奔跑。

哈士奇

颜值很高的哈士奇,俘获不少少男少女的心,但是为何现在很多人不养?

1、拆家太猛,接受不了,本来打工人就累,回去还要收拾屋子就更累了,徒增烦恼!

2、哈士奇运动量大,撒手没,不带它出门,那就等着家里被破坏吧,而且出门还撒手没,天天在找狗。

3、很神经质,前一秒还在跟你贴贴,下一秒可能一巴掌就上来了,让你措手不及!

吉娃娃

曾经因为酷似某明星而大火,而且体型小,养在家里很合适,但是现在为啥少人养?

1、品种选择多,不只是吉娃娃,还有很多可爱的小型犬更加受欢迎。

2、太爱叫了,而且叫声尖锐,听得非常刺耳,别说自己受不了,邻居也受不了,天天投诉!

3、太爱吃醋,就没见过这么爱吃醋的狗,人类幼崽的醋也吃,还可能会咬人,咬狗等等,太吓人。

土狗

在农村,田园犬就是香饽饽,家家户户都有一只,看家护院可强,但是城市少人养,为啥?

1、有些城市禁养了,觉得田园犬有一定的攻击性,所以宣布禁养了。

2、适合半散养,田园犬闲不住,就想要自己到处晃悠,虽然会回家,但是田园犬独自出门肯定容易吓到人的。

拉布拉多

拉布拉多,性格温顺,智商高,为啥也少人养?

1、太能作了,三岁之前都是个捣蛋鬼,不是拆家就是疯跑,真的忍不了。

2、天天扑人,太热情了,动不动就扑人,随着它越来越大,体重越来越重,已经接不住了。

3、吃太多,大胃王一样,有个无底洞的胃,怎么吃都不够,养它实在是费钱!

如果你真心想养拉布拉多,又觉得养它太费钱,不妨考虑选择一款性价比高的狗粮喂食。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德牧这么优秀的犬种,为啥很少见人养呢?

德国牧羊犬,别名德国黑背(贝),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德国狼犬,此犬种据说原产德国,他们敏捷,且适合动作式的工作环境,它们经常被部署各种任务。

没空间、没时间、没钱的人都无法养得好德牧,德牧的饲养条件过于苛刻,爱狗人士大多知难而退。

一、大型狗德牧,不适合城市生活。

成年德牧的体长达一米,体高也接近六十厘米,其嗅觉、视力、行动力、智商等都是犬类的佼佼者,因此在警犬中常有德牧的身影。城市居民生存空间小,工作压力大,时间少。德牧体型大,在鸽子笼一样的城市商品房内,一家三口都填满了,再加只德牧,拥挤程度可想而知。其次,德牧爱动爱闹,丁点大的地方削减了德牧正常的运动量,就像让千里马拉磨,得把德牧给憋屈死,长此以往德牧很容易患上抑郁症。

农村的人均生存面积大,但是农村居民不爱价格昂贵的德牧,中华田园犬不香吗?由此可见,城市居民没法养德牧,农村居民不爱养德牧,即使德牧足够优秀,也不见有人养。

二、德牧费钱,没点财力养不活。

德牧是一种狼犬,最大的特点是比一般的犬食量更大,都说“填不饱的是狗肚子”,那德牧的胃简直是无底洞。每日三餐都要给它备上足够的,还得荤素搭配、营养均衡,不然容易生病,普通人家如果养德牧,就好像家里再添上了两张嘴,每月光是购买的开销就巨大。吃的多拉得就多,德牧如果小时候没有训练出指定地点排泄的习惯,长大后随地乱小便,导致整个家庭的生活环境质量会直线下降。

每天光是清理德牧的狗屎,都要花费不少的时间,一天劳累回家还得伺候德牧“祖宗”,可真是没事遭罪受,费钱费力还啥都没得好。大多数养狗人士是想在自己压力大的时候,有个忠实伙伴能都陪在身边,舒缓心情,不是这般添堵的。

三、德牧无意之间露出没收敛的野性,危险系数高。

德牧全民德国牧羊犬,基因中携带的野性还是很大,不会做到如金毛一样温顺。它们在进食、睡觉等时候的警觉性很高,不允许陌生人踏入专门的领域。否则就会立刻攻击,像德牧这样的狼犬危险系数都特别高,毕竟在野外是可以随猎人上山打猎的犬种,因此在一些小区内,物业还专门禁止住户养大型狼犬类宠物。

德牧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宠物狗,它是一种猎犬,不适合平常人家饲养,但在一些需要训练狗的专业领域,德牧是不可多得的好犬种。

在你的读书经历中,有什么故事和大家分享呢。

我与读书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该我说成语,妈妈说意思,我翻开成语词典,说道:“金蝉脱壳(ké)。”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噢!是‘金蝉脱壳(qiào)’!”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

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早晨,阳光洒进屋里,温暖的我书房的一方天地。不经意地一看,一本陈旧的《格林童话》却唤醒了我一年级时那陈旧的回忆……

那时,我与同龄人一样,喜欢每天听故事入睡,殊不知,我与书籍已经结下了不解之缘。

那是寒假的一天中午,爸爸妈妈不在家,我好奇地翻著书中厚厚的一摞东西。突然,我眼睛一亮,找到了一件珍宝——《格林童话》。我十分爱看,竟捧着它半个多钟头!

突然,钥匙打开锁的声音使我一惊,啊!妈妈回来了!我急中生智,连忙把书往被子底下一塞。妈妈进了卧室,让我睡午觉。

我不情愿地躺进被子里,脑子中却酝酿出了一个秘密计划。

我蒙头便“睡”但耳朵却仔细地听着妈妈的动静。不一会儿,妈妈见我似乎已经睡着了,就蹑手蹑脚地走出卧室。我的窃读活动正式开始。急忙打开书,一页、两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地读着,虽沉浸在书里,可仍十分担心的四处张望,突然,门口传来了一阵脚步声,有人!我一惊,乱了方寸。我把书往枕头底下一塞,可是太引人注意。怎么办,怎么办……随着门一点点打开我心里也越来越没底。我急忙把书放在被子里,灵机一动,伸一个懒腰,好像刚刚醒。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一个哈欠,径直走出门,直奔厕所。我把门一甩,松了一大口气。啊!有惊无险!我假装放了放水,走出门时不忘提醒妈妈:“不能打扰我,我真的‘累了’!”说罢,我便继续看我的书。故事中的惊险情节时时刻刻吸引着我,而那亲人的离别又让我黯然神伤。我时而欢喜,时而担忧。不经意间,竟笑出声来!“啊!”我连忙捂住自己的嘴。怎么办?怎么办?我手脚不停的哆嗦,上下牙也打起架来。此时,似乎有千万只眼睛盯着我,摇摇头,隐隐约约听见妈妈说话的声音:“这个王淅白,做梦都这么开心!”我大喜,又逃过了一难!时间过得真快,转眼就一个半小时了。我也真的累了,躺在床上甜甜蜜蜜的进入了梦乡。

书籍,是知识的宝库。它使人类的知识文化不断积累、发展,使无知的人变得博学多才;也正是它,不断充实我的头脑,给我的生活带来无限欢乐和希望。窃读的紧张令我难忘,窃读的快乐令我回味!

最佳答案 小时候,我觉得读书没有什么“味道”,但随着我逐渐地成长,接触书籍越来越多了,发现原来书籍是一杯喝不完的茶,感觉由淡变浓,愈喝愈有味道!古人读书有“三味”之说,即“读经味如稻梁;读史味如肴馔;读诸子而家,味如醯醢”。我无法感悟到如此精深,但也痴书切切,非同寻常。在我的“小书店”里有着许许多多的书籍,其中那一本书里的一篇文章,使我一生受用,也让我念念不忘。

爱有多种多样,有伟大的父母之爱,有纯情炽热的情爱,有朋友之间真挚的友爱……但对一个学生来说,除了家庭的温暖,老师对他们的关心和爱护可以说是非常珍贵。如果老师对一个学生不管不问、漠不关心,那么这无疑给这个学生带来无端的烦恼,造成心理上的压力,这时会对学生百害而无一利。对任何一个学生来说,老师的关心爱护是他们的精神粮食啊!我们生活在舒适的环境中,浸泡在老师源源不绝的关爱之泉,对比其那些差生,老师给予他们的爱远远不及优等生。其实老师应该彼此平等、不分高低地对待学生。

在书中,我们可以感受得到不同的心情:兴奋的、悲伤的……也可以尝到不同的味道:酸的、甜的、苦的还有辣的。在书中,可以找到无穷的乐趣,可以充实自我,开阔视野。所以古人说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在后来我发现了,我们没有了书和知识就如人一样没有了灵魂,就等于行尸走肉。书里就像一所游乐场一样,五彩缤纷,有人因为了玩游戏赢了而兴奋,也有人因为玩游戏输了而泄气,他们仍然被他的魅力吸住,无法不去看它,玩它,品尝它。让我们也去享受书中那无穷的乐趣吧!

儿时的我,在“锄禾日当午,汗滴何下土”的诗歌声中长大,每次端起书,看着那毫无生命的方块字,我总是大喊没意思。读书是我最头疼的事了。

渐渐长大了,我感到了知识的缺乏,每次作文,我都不知从何说起。爸爸、妈妈为我不喜欢读书而烦恼,常常买许多书让我阅读。直到有一天,那天晚上,我们家里开展成语比赛,该我说成语,妈妈说意思,我翻开成语词典,说道:“金蝉脱壳(ké)。”刚一说完,爸爸、妈妈都哄堂大笑,我感到奇怪,不知道他们笑什么,妈妈看我一脸的惊诧,说:“自己看看拼音,到底读什么。”“噢!是‘金蝉脱壳(qiào)’!”我恍然大悟。爸爸严肃的对我说:“以后要注意多读书,那才能积累知识呀!”于是,我便暗暗下决心,一定要多读书,懂得好多好多的知识。

从那以后,我真的喜欢上了读书,因为书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当读到安徒生的童话集——《卖火柴的小女孩》时,我曾为卖火柴的小女孩的命运做过祈祷;当我看到《狼牙山五壮士》时,我为狼牙山五壮士的悲壮流过眼泪;当我读到《三国演义》时,我为诸葛亮的雄才大略钦佩不已。我深深地陶醉在书的海洋中,

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读书能医愚,读书能治穷,读书能疗病,读书能砺志,读书能致远,读书能练达,读书能聪慧,读书能知道怎样交友,怎样识人,怎样说话,怎样做事,怎样活着才身心健康,读书能明白什么样地人生称得上完美无憾。”是啊!读书得好处无穷无尽。

现在,当我捧起《钢铁识怎样炼成的》,深深融入到里面时,我感到自己是多么的幸福,因为我拥有健康的身体,保尔虽然残废,但他那种不向命运低头,坚强的毅志和顽强的精神,深深地把我折服,让我佩服。我对今后的学习、生活充满了希望。我更爱读书了。

读《三国演义》、《水浒传》可以让我们对中国名著有所了解;看《十万个为什么》可以使我们的知识更加丰富;读《作文大全》可以提高我们的作文水平;就是看一些漫画、搞笑之类的,也可以让我们更加幽默,更加富有想象力。

读书给了我知识,读书给了我乐趣,读书更给了我力量。

我读书!读书让我知道了什么是酸?什么是甜?什么是苦?什么是辣?读书让我知道了怎么为人处事?读书给我的最大东西是:知识。它丰富了我的大脑,增长了我的见识。

你能说读书不快乐吗?

(2)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我喜欢书中的内容,幽默的,悲伤的,凄美的······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A) 我与读书

假如我的生活中离开了书,我想那定然是枯燥无味的。

我与书籍的缘分持续了多年,自呀呀学语的时候母亲就给我买来各种幼儿读物,从色彩缤纷的“看图识字”到引人入胜的科幻漫画,对我来说无疑都是充满了童年的乐趣的。

年幼的我尤其迷恋漫画,有时一直要到大人喊了几遍开饭,才恋恋不舍得放下手中的爱书。在那个年代里母亲所给的零用钱是很有限的,但每当我碰到一本心爱的漫画时却有一种执著的付出。至今有些书脊都散了架,却还始终保留着。也曾经梦想有一天能成为一个漫画家,希冀用简单的线条和色彩勾勒世界和心情,可惜那时没有去学,错过了机缘,是终身的遗憾。

有一次,我到地下室收拾旧什物,不经意间发现了几本儿时看过的画报,那种心情颇像一个农民在自家的田地里整日劳作偶有一天发现了金子一般,喜不自禁。小心翼翼地掸掉上面多年的尘土,慢慢翻开发黄发脆的纸张,看到里面的图画与文字时,童年的记忆清晰的如同昨日,哦,一切又回来了!这旧日的画报承载着童年的岁月与欢乐,上面沾染着太多稚嫩的熟悉的味道。恍惚迷离的岁月、童稚的梦幻一并撞击着我脆弱而敏感的神经,使我不得不感慨岁月蹉跎、物是人非。

上大学的时候,学的是中文专业,每天泡在大量的名著与经典里,也是一种幸福。现在毕业几年了,那些带着干净的心情读书的日子还历历在目,留恋的是那种平和的氛围和心境,现在却很难再找到了。

如今值得庆幸的是家中有一个专门的书房,放置的两个大书柜盛着我多年来寻觅的“伙伴”,称不上汗牛充栋,数量倒也可观。闲来无事,抽出几本随便翻翻,也会为这些觅来的宝贝沾沾自喜。每当心烦意乱之时,只要打开那宝藏般的书柜,让缕缕书香充盈心灵的干涸,一切烦恼便又置之九霄云外了。

有许多个无眠的夜晚,都是书籍陪我度过的。孤灯下,它就像一位多年的旧知,与我在寂寥中畅谈。始终固执地认为,书与人也是有缘分的,就像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一样,也分亲疏厚薄。书海无涯,一个人在其一生中所能结识的书籍总是有限的,所以每次买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总是以虔诚的态度,细细翻看,结识这位新朋友。我想,假如时间可以摧毁我们的容貌,书籍赐予我们的却恰恰相反,它能升华我们的灵魂,带给每个个体一次又一次的震撼与冲击。所以在某种程度上说,时间的飞逝给予我们的有可能是残忍,但是书籍给予我们的却是点点温馨与安慰,也只有精神财富是冷酷的时间所无法剥夺的。

读书能使人平静,使人明智,使人成长。一本好书是值得我们反复体味的,正如做人做事,需持有谨慎与谦恭的态度,这是我多年与书籍打交道所得到的一点感悟。遇到烦恼,回忆起曾读过的那些伟人事迹,想到伟人所遭受的异于常人的悲苦磨难,心灵的深处就会感到无比惭愧,觉得生活中遇到的这点烦恼也算不了什么了。多年的阅读使我懂得,人在内心深处要不断地去培养一种强大的精神力量,需带着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洗礼。

读书是一件幸福的事情。每个人的阅历都是有限的,但是书籍却能使我们跨越时间与空间的界限,感受不同的人生,体悟丰富的情感,增加我们对生活及生命的认知。在书籍中我们既可以扮演山伯爵,也可以是包法利夫人,既能与老庄神游“道”的境界,也可以与李白对吟浅酌,其中的痛快淋漓是世界上任何事物所不能及的,它可以使我们抵达任意一个物质与精神的圣域。

读书可以使人透过生命的表象,探究生存的意义。曾经对余华的《活着》爱不释手,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活着》讲述人如何去承受巨大的苦难,就像千钧一发,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重量,它没有断。讲述了眼泪的丰富和宽广,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阐释了“活着”的真谛,我想生命的价值也许就在此吧!与每部书遭遇,所得的感悟都有所不同,无论是喜、怒、哀、乐,抑或真、假、美、丑,都或多或少地增加了我们人生的厚度,也让我们深深体味着世间的人情冷暖。

古人云:“士大夫三日不读书,则礼义不交,便觉面目可憎,语言无味。”所以,读书对我们塑造和陶冶自身的品行,不断提高涵养是有极其有利的。读书又贵在专与恒,只有抱着专心致志与持之以恒的精神才能有所收获。

(B) 我与读书

人这一辈子其实最看不完的就是书了。我不是那种特别喜欢读书的人,只是平时闲来无事,就随手拿起一本来读读罢了,没有目的,没有音乐,只有静静的双目和遐想的思绪。

记得上小学的日子,妈妈不准晚上看电视,于是我只能捧着旧书,坐在小椅子上看。说到旧书,这里不得不提一下,都是一些别人看过的杂书---真是什么种类的都有啊,《宝葫芦里的秘密》类似于动画片《没头脑,不高兴》,《高玉宝》讲少年智斗财主的事,连《铁道游击队》都有,书的风面几乎都是发黄发霉的了。现在想来,当时的情况下,我还觉得特别有趣。在无压力的状态下,思想特别容易集中,而我爱幻想的毛病也是那会儿培养出来的。那个年纪觉得学语文真是极其享受的事,我喜欢抄古诗(类似于碧玉妆成一树高等句子),抄文章甚至抄故事,然后把故事中的用得精彩的句子和段落拷贝到自己的作文里,当作业交给了老师。其实我心里也是特别的害怕,生怕被人看出是抄的。可是我这么做并不是偷懒,而是觉得这些文字实在是写的太妙了,太有共鸣了。

很快上了中学,我几乎就不再看除课本以外的书籍了。成天就为了分数而发愁,苦闷的心情可想而知,哪里有闲情逸致地坐下看几本书呢。我与心爱的书就这样分别了若干年直至大学。这几个月,我与书,突然又有了久别重逢的感觉,捧起抽屉里那本席慕容《透明的哀伤》,似乎有太多的话要和它诉说,而我发现我的生活里,也骤然地重新充满了温暖的感觉,就像从前那样,是书给了我力量。

书籍是这样一种东西,你越是沉醉其中无可救药,越是能体会出它的美。这种美,说不清,道不明,是情感的酝酿,还是接受上帝的洗礼。在这个多媒体泛滥的时代里,人们花大量的时间看电视、上网、聊天,书已经渐渐被人们遗忘了。我也差点把它抛弃了,不过,现在我终于意识到,是我错了,我不该忽视了它。通常年轻人都喜欢看偶像剧,我发现读完一本书和看完电视剧的感觉非常不同。书中的人物往往是没有确定的相貌,只有作者大概的描写,因此我们更注重主人公的性格和语言,而对于电视剧,终究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不过是演员的容貌以及他们富有磁性的声音,其他的时间一长就再也回想不起来了。

我要说,看书太好了,特别是现在这个躁动的年代,我们急需的是安静的读书,思索书中内容给我们的启示,把感动藏于心底,让其然后慢慢散发开来直至充满整个心灵。

(C) 我与读书

古人云,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乍听之下,这话似乎说得严重,可是,仔细一想,却觉得十分有理。

一个喜欢读书的人,假如好久没接近书本了,那必定是因为他的心思分散在其他琐碎拉杂的事情上。而这些琐碎拉杂的事情使人忙碌,正是造成一个人思想庸俗肤浅的最大原因。思想庸俗肤浅形之于外的时候,言语就自然无味,面目也随之可憎了。没错,我就有过这般经历。

一个暑假时,我经常一个人在家,天天看电视吃饭睡觉像猪一样,索然无味地过日子,便时时进书房啃书本。这一啃就养成习惯了:每天早上起床便阅读书籍,照镜子都觉得面色红润,与家人说话时常石破天惊,我便把读书作为我生活中必不可缺少的事。开学后,我的心思放在了服饰与玩的时间上了,不经意时照了照镜子,三分像人,七分像鬼!说话像得了口吃样,即便流利,也是些庸俗的言语。我吓了一大跳,立刻觉到读书很重要,所以无论如何每天我都要读几本书。

我喜爱阅读书籍还得从三岁时说起:那些双休日,每天我都要缠者父母给我讲《买火柴的小女孩》《海的女儿》《坚定的锡兵》等童话故事。有那么一天,我十分想听故事,而父母又不在家,我又识些字,便捧起连环画看了起来。不知觉中,产生了对书本的浓厚兴趣。渐渐地,我的识字量大了,这些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需要,我便阅读了《十万个为什么》及《西游记》等名著。

现在,我已上小学六年级了,早期书本的熏陶使我的语文水平在班里、年级上都名列前茅,与家人、同学说话时常出口不凡,但是,我仍继续学习。每逢节假日有时间便啃书本。饭食是物质粮食,书本知识是精神粮食。当一个人吃的油光满面,精神上却饿得疲惫不堪,其实他是很可怜的;

世上有人喜欢储蓄金钱,有人喜欢搜集邮票珍玩,也有人喜欢把佳言名句储存脑中。我就是最后那种人。

读书能使人风度高雅,气宇轩昂,远胜过服饰上的装饰品及家宅中的堆金累玉,你们都来和我一起分享读书的乐趣吧!

(D) 我与读书

--――读书的“苦”与“乐”

读书,对于一个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高兴、快乐的事情。可是对于一个不爱看书的人来说,是一件非常伤心、难过的事情。我从一年级到四年级的读书期间,体会到了读书的苦恼与快乐。

“星儿啊!把电视关了,看一会儿书吧!”爸爸说道。我心想读书有什么好的,不仅仅没有意思,而且夺去了我看电视的时间。

“武艺星走啊!去打羽毛球,我一定把你打个落花流水。”只听我的同学李诗琪说道。我听了急忙放下刚看了一半的书,想和李诗琪去打羽毛球。“咳!咳!”爸爸突然咳嗽了起来,我看了看爸爸,爸爸用严厉的目光瞪了我一眼。我忙对李诗琪说:“你先玩会儿去吧!我这个故事还没看完呢!”李诗琪走后,爸爸对我满意的点点头,可是我心里气愤极了,不是爸爸让我看书,而是生气书赶走了我玩游戏的时间。如果我对一本书产生兴趣,爸爸会让我给他讲一遍,然后再熟记,别说这招还真管用,我把我看过的书都记下来了,可记下这么多故事,费了我多少脑细胞呀!

读书的过程中,我获得了许多知识。比如说《世界奇闻》这本书让我知道了世界上活的时间最长的夫妇是谁,他们活了多少岁;《小鹿班比》这本书让我知道了自己长大应该;《快乐星球》带我走进了奇妙世界……

读书让我感到快乐,比如我看了一个逗人的故事,就会笑的前俯后仰合不拢嘴。

是书让我懂得了亲情,是书让我知道了快乐与悲伤,是书给了我力量,是书给了我无穷的知识……书,你的名字怎能让我忘记?

每一个人读书都会有快乐和悲伤,就像一首歌所唱:“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妈妈告诉我,那些写书的人,是没有经过磨练就成功了吗?我觉得,我如果不读书,我就会没有知识,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考大学,我要是不读书,怎么能成为有用的人呢?所以我要读书。

我酷爱读书,我读书会坚持到永远。

我和书的故事

我很爱看书,书是我的朋友,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殿堂,我的生活离不开书。书能带给我快乐,但是在某些时候,书也能带给我惧怕。逆行知道为什么吗?跟我一起来吧!这个暑假,我的眼睛进行了散瞳,不能出门也不能看书。这下我可倒霉了,见书就想看,姥姥又不让,心里直。无奈之下,自号偷着看。

那天中午,姥姥回自己屋睡觉去了。我来到书房,轻轻地拿了本书,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回卧室看。我已拿到书便进入了“真空状态”,专心致志地看书了。在不知不觉中,时间慢慢过去,我看完了一个故事,感觉口有些渴,便去打了杯水。不只是我吵醒了姥姥,还是她压根没睡,就在我正要回屋的时候,她突然问道:“在屋里干什么呢?为什么怎么久才出屋?”我背着突如其来地讯问吓倒了,心里乱慌慌的,哆哆嗦嗦地回答道:“没,没干什么。”说完便溜回屋,继续趴在床上看了。看边祈祷:可不要被发现呀!

不知不觉中,我又融到书中去了。我像做梦一样,感到我成了书中的美丽少女。我和故事中的人来到了奇妙的海底世界,我们看到了好梭鱼,又美丽的热带鱼,凶猛的大白鲨,八只爪子的章鱼......突然,一只大手猛拍了一下我的肩头,并听到一声大叫:“干什么呢?”我忙把书藏到背后,明回答道:“没干什么。”“没干什么?你浩大的胆子。”姥姥话锋一转,“反正你也不管你的眼睛了,我也就不管了。”说完便转身走回屋了。我见她回屋了,便若无其事地拿起书,继续看,直到把书看完。

我将书放下,像是品味美味一样地了嘴,将书合上了。虽然眼睛很疼,但我很开心。此时我感受到了林海音窃读的滋味——我是快乐的,也是惧怕的。

参考资料:呵呵~~O(∩_∩)O~都是摘滴~~

狗的说明文

  相信大家在学习、工作中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尤其是作文中不可忽视的说明文,说明文体是一种客观的说明事物,阐明事理的一种文体。优秀的说明文都具备一些什么特点呢?下面是我整理的关于狗的说明文(精选10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狗的说明文1

  狗是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至1.5万年前,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据统计,世界上有犬种1400余种,其中定类的有500多种。世界名犬里收录的大约有240多种。最近的基因研究得出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现存的狗有450种左右。

  狗的五官像人般端正,四肢更是健全。它们走起路来,摇摇摆摆的,快活得不得了。一般情况下,狗的长度约八分米,其重量也不会超过35公斤。

  狗的生性灵活,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世界上几乎没有一只狗是痴痴呆呆的,更没有一只狗是不爱吃也不爱玩的。不但如此,狗的反应也十分敏捷。当看到有老鼠、虫蚁的出现时,狗便展示它自身的本领,快速地捕捉盯紧的“猎物”;在狗的视线范围内,几乎没有一只“猎物”能够脱离它的“手掌心”。

  狗的食量不大,却很挑剔。狗一天的食量大约是人类食量的三分之一,只吃鱼、肉或是其它的骨头,蔬菜、水果大多数都不喜欢吃。

  狗的智力在低等动物界中也是非比寻常的,是高等动物——“人类”智力的四分之一。通过人工训练的狗能做许多高难度的动作:在低空中极其准确地接住从较高空中掉下来的细微物品;单脚踮地,双手握住人类的手,像和人类打交道般。

  狗的说明文2

  狗是一种灵活的动物,它非常惹人喜爱。不过有些人还不太熟悉它,就让我来介绍介绍狗吧!

  狗的长相大不相同,这主要原于种类不同。贵宾犬个头小,两只柔软的耳朵比自己的脸还要长呢!而腊肠狗则不同,它只长长不长高,扁长扁长的耳朵上似乎没有一点毛。

  狗的性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温顺的,一类是凶猛的。温顺的狗当然要数可爱的宠物狗了。它爱在没事的时候,绕着主人转圈圈,随时听从主人给它下命令。凶猛的大狗可厉害了,如果你不小心惹到了它,它就会对你厉声叫嚣,除非你没惹到它,不然可要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了!它追人的速度,那可是一级棒!

  狗对主人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自己的主人有事出去了,不在家,它就像门卫一样,保卫着家,如果有陌生人来了,它会对着陌生人狂吠,直到陌生人离开它才放心。不仅是主人不在家,主人在家时,来了陌生人它也会大声叫。狗不像猫,只要有人给猫吃的,供它住,它便忘记原主,另归他宿。而狗不会这样,它不会忘记主人,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狗吃东西不像人那样有一定的规律,只要它们饿了,随时都可以向主人要东西吃。一般情况下,主人都会给狗能吃的东西。有时候,它们从主人手里吃到东西后,会“汪汪”地叫两声,可能是因为主人给它喂了食物很开心吧。

  狗尾巴的动作也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语言”。虽然不同种类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也不同,但是尾巴的语言大致意思是相同的。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摆动,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意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我非常喜欢狗,它是那么惹人喜爱。我相信,你们也一定很喜欢狗吧?狗永远都是我的好伙伴,也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它,让它不受伤害。

  狗的说明文3

  狗是有趣的动物,又是人们忠实的朋友。它的传闻逸事可真不少。我们常说“狗鼻子真灵”,此话不假。要是人能辨别大约八千种气味的话,狗就能辨别几百万种。狗的嗅觉强过人的嗅觉灵敏度一万倍。究其原因,嗅觉灵敏度不在于对气味的细微差别上,而在于嗅觉的强弱。于是,人们便以主人的姿态请这位老朋友来帮忙。警犬便是狗类中的佼佼者。

  早在三千年前,埃及人就开始利用狗来看守有钱人家的坟墓。现在英国驯狗颇有成效,所用的多为德国牧狗,而魏玛拉内尔种用以嗅出爆炸物却首屈一指。警犬在搜寻爆炸物、,发现煤气漏气和找出尸体,追回被盗物品等方面功效显著。

  为了帮助寻找死于埃以战争中被埋在西奈沙漠的士兵尸体,联合国竟向英国借了六条警犬。它们时而躲过战车,时而避开地雷,结果找到四百多具尸体。有一具尸体甚至是在二米半的地下,而原先人们用现代化电子设备只找到了八具。警犬实在忠心可嘉,真应使它们的同胞引以为豪。

  此外,狗还可通过嗅作案犯的气味迅速将罪犯暴露在光夭化日之下。据法医鉴定、研究所统计表明,由三条狗依次来检验,便足以排除可能的错误。这恐怕连中国的“包青天”也只能望“狗”自叹不如。

  狗的说明文4

  狗是人们忠实的伙伴,它帮人们看家,帮人们带领方向,帮人们抓坏人,帮人们……不同品种的狗给人们带来了不同的帮助,是人们信任的好伙伴。

  狗有着长长的尾巴,有力的四肢,一条舌头常常吐出来。不同品种的狗有不同颜色的毛发,有不同形状的耳朵,还有不同的体积大小。

  狗是善解人意的。它们会在你孤单时跑过来你的手,陪伴你,让你觉得心暖暖的。它们会在你难过时跑过来在你的脚边转悠或趴在你的脚边,用脑袋蹭蹭你的腿,让你觉得好多了。

  狗是喜欢汪汪叫的。它们会在开心的时候叫,会在紧张的时候叫,发怒的时候也叫。它们对着满月叫,它们对路过的陌生人叫,它们对惹人讨厌的猫也叫。它们白天叫得多,但晚上也叫。

  狗与人不一样,它们不会出汗,因为它们是用舌头排热的,所以我们经常会看见狗把舌头伸出来,那是它们太热的原因。

  不同种类的狗有不同的作用:如导盲犬。每当有人牵着一只大狗在路上行走,你并不会觉得奇怪,因为你知道这不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狗,而是一只导盲犬。它可以协助盲人顺利走过马路,到人们想去的地方。又如警犬,每当抓坏人时,都会带着一只狗,那就是警犬。人们利用它灵敏的嗅觉闻出坏人的气味,跟踪坏人,从而抓住坏人。每个品种的狗对人们都是有帮助的。

  狗的说明文5

  小狗是一种温顺的动物,也很通人性,因而人们把它当作宠物来饲养,这使我们与狗无比亲近,狗也很相信我们。

  狗,亦称“犬”,它属于动物界,脊索动物门,哺乳纲,食肉目。科学家认为狗是由灰狼驯化而来的,驯养时间在4万年前到1.5万年前。发展至今,狗大体上可分为工作犬、宠物犬与肉用犬。据联合国统计,全球总犬数约有六亿只,光我国就大约有两亿只。

  小狗最拿手的是听与闻。狗的听觉是人类的16倍,可分辨极为细小与高频率的声音,而且对声源的判断能力也很强,基本上可以说是“耳听八方”,并且它的听觉感应能力可达12万赫兹,它能听到的最远距离大约是人类的400倍!所以狗能成为看家护院的好手。

  在所有靠鼻子过日子的动物中,属狗的鼻子最灵。狗鼻子大约能分辨200万种不同的气味,而且它还具有高度分析的能力,能够从许多混杂在一起的气味中,嗅出它所要寻找的那种气味,狗鼻子之所以有这样的特殊功能,主要是因为它的嗅觉细胞特别多,达到2亿多个,是人类的40倍,它还能经常分泌沾液润湿嗅觉细胞,使其保持高度灵敏。人们正是利用狗的嗅觉灵敏,将狗培养成了破案高手。

  而狗的寿命大约在12—18年之间,与猫的`平均寿命相近。此外,寿命与体型也不完全没有关系,一般来说,小型犬活得更长久些。

  狗的说明文6

  在狗、猫、羊、鸡……这些动物中,我最喜欢狗。

  狗是一种温驯而随和的动物。不管狗的主人是何方神圣,狗都能服从主人的命令,而且狗从不挑剔食物,无论是残羹剩饭,还是垃圾桶中的发霉水果,都由它一“嘴”包办。在狗的心目中,最重要的是主人。其次才是自己。我曾在报纸上看过一篇报道,大意是说一个人带着一只狗外出散步,可是不小心掉进了河里,那只狗奋不顾身地跳入河中将主人救上了岸,而自己却淹死了,由此可以知道狗对主人是忠心耿耿的。狗的叫声也是别的动物无法相比的,它的叫声不像猫的声音那样有气无力,也不像老虎吼声一样恐怖。

  狗的体形美也是胜于其它动物的。一只经过训练的警犬,当坐立不动时,那种雄视四方的眼神,就如“一夫当关,万夫莫挡”。但不是每只狗都有这种精神的,就说街上那种流浪狗,都是只会懒惰地趴在地上睡懒觉的。

  或许有些人会因为狗随地大小便而讨厌它,但是,这是可以改变的呀!只要你好好地训练它,这是可以避免的。

  说了怎么多狗的优点,也应该说一下它的缺点了吧!在我看来,狗最大的缺点就是饭量大。有一次,我给我家的狗吃了一盆饭,可过了一两分钟,就已经被它吃完了,而它还在叫,显然它还没吃饱,我又给它盛了一盆,结果不到两分钟又吃完了。但它还在叫,于是,我火了,骂了它一顿,但是它又听不懂,所以我只好给它吃了第三盆。为此,我还给爸爸骂了一顿,狗的饭量还真大,它吃一顿,我就可以吃六顿了。

  不管狗怎么样,我还是一样喜欢它,这是事实。dog,I love you!

  狗的说明文7

  养狗在我国源源流长。过去,养狗主要用来看家护院,随着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狗作为观赏动物进入千家万户,狗是杂食动物,饲料来源广,易于饲养,笼养和散养皆可。狗通人性,又易于驯服,性情温顺,对环境适应能力极强,深受人们喜爱。

  狗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段毛犬,一类是长毛犬,短毛犬身体健壮,非常凶恶,非常威严。它是狗中的佼佼者,最著名的是德国牧羊犬。而长毛犬责作为像贵宾犬那样的宠物犬,被带入千家万户,成为高贵,傲慢的犬类。狗的鼻子很长,经常是露露的,你可别小瞧它,它的鼻子可是人类嗅觉的25倍呢!所以人们就利用狗的这一特点,对他们进行驯养,训练后的狗可以执行搜救,排爆等任务,成为人们的好帮s。狗是色盲,但这样并不影响他们的活动,人们的视野是180度,狗的视野却有250度,所以狗可以看到人类所看不到的东西。狗有一双尖尖的耳朵,你别看它没什么用,可那对耳朵却是人类听力的16倍。一身乌黑,光亮的羽毛使狗成为一种威武的动物。他的四肢,是的,奔跑时,前肢用力向前瞪,前肢着地后,后肢也随着落地,前肢再跃起,狗就是这样奔跑的。狗有一条细长的尾巴,当他高兴之时,尾巴就摇来摇去,当他生气时,尾巴就搭拉下来,向是在提出警告。

  狗和人一样,也要睡觉,睡觉时先观察四周有什么动静,待“检查”完毕之后,才准备睡觉。他把身子和后肢向一侧侧,前肢向前,头就放在前肢上睡觉。如果四周有什么动静,就立刻站起来。狗的生活不可缺少的就是食物。吃食时先看看四周有什么敌情,等没有敌情时,他就用鼻子吧食物嗅一嗅。然后用前爪按住食物,用前齿吧食物撕咬下来,再进咀嚼,最后将食物一口吞下。若是有其它的动物来争夺食物,他就勇敢的冲上去,把对方赶走。

  狗通常一胎生5-6个,小狗靠吃母狗的奶长大,大概一个多月后便可以断奶。五六个月后便开始换毛,新换的毛比脱毛的毛颜色深些,狗很爱干净,常用后肢来清理自己的皮毛,所以,身上总是光光溜溜,干干净净的。

  狗的说明文8

  狗,亦称“犬”,系由早期人类从灰狼驯化而来,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在中国文化中,狗属于十二生肖之一。

  李时珍说:狗的品类很多,但就它的功用可分为三类:田犬长嘴,善于狩猎;吠犬短嘴,善于看守;食犬体肥,可用来做食品。只要是本草中所用的,都是食犬。犬受孕三月后出生,豺见到狗会下跪,虎吃狗会醉,狗食番木鳖则会死,这是因为物性相制伏的原因。

  护家也会逗它们玩。陈志岁《载敬堂集》记载:“狗秉性谨忠,固德。一旦主人抱养过它,而后不管主人多么贫寒,饿煞都不会忘家,不会离家出走。主人无食可供,而心爱之,欲使另处生存,几回送之,竟是绝之不得。白日间出,野食返家,镇夜警门。主人跋涉谋生,它总?咿咿?,裾紧随,教人滋泪。与狗相比,猫则秉性大不如狗,但要谁家有美食可口,有良窝可安,猫便乐不思蜀,不念原主。

  狗——人见人爱,聪明伶俐的好动物。

  狗的说明文9

  狗的品种很多,一共有一百多个品种:有狼狗、牧羊犬松狮犬等等。我的亲戚家里就养着一条狗,一对蓝宝石般的眼睛镶嵌在脸上,毛茸茸的大尾巴在身后不停地摆动,圆珠一样的鼻子和宽宽的嘴巴组成了一只模样可爱的小狗。

  狗虽然看上去可爱,但它的叫声和它的模样截然相反。

  狗的叫声音调急促而宏亮,似晴天霹雳,让人突兀。亲戚告诉我:狗看家时十分严谨认真,从不马虎偷懒。凡在生客进门,狗就会发出震耳欲聋地吠叫,把主人惊醒,再扑上去撕咬对方。甚至只要有生人靠近房屋时,它也狂叫不止。

  狗不仅叫声凶猛,步态也十分敏捷和威武。

  狗的步调敏捷而且矫健,追坏人时跑得飞快,而陪同主人散步时却是迈着矫健地步伐一步一步地紧跟着主人,难道不像一位威武凛凛地将军在守护着它的主子吗?有时狗看见有人走过,也毫不相让,还冲着他狂吠;有时非但不让,还会追着人拼命地奔跑。

  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在你拆零食的时候,它会在你身边,似乎想分一杯羹;有时在你拆快递时,狗也会徘徊在你的左右,以为你是在拆零食呢;在你不开心的时候,狗似乎明白你现在的心情,会用它特殊地方式来安慰你。这就是狗,我们人类最忠实的朋友!

  狗的说明文10

  从古至今,狗一向是人类的忠实朋友。狗有好多种,有军犬、猎犬、家犬、宠物犬等等。这些犬都是由一种动物的自身演化以及人类的驯化而来的。

  在很古很古的古代,那时没有狗,狗是由狼演化而来。在那时,有一种不吃人的狼,有一群人就再一齐养了这种狼。他们把这种狼放在家里养着,不让它们出去捕食,给它们带给肉等食物,还进行了长期的训练。过了很长时间,这种狼就被驯化成狗。主人走到哪里,忠实的狗就跟到哪里,这些人就把狗的一部分带出了亚洲,走到了欧洲、美洲、奥洲等地。从此,狗就流行起来了。

  在人类的精心照料下,也许是人类的需要,狗的种类、样式越来越多,作用越来越大,最后人类离不开狗了,当然狗也离不开人类了。

  狗是最忠诚的动物,都说狗通人气。人们抓住狗的这一特点,把利用到了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军队里有狗立下的功劳,部队里往往会养一些狗,在作战中让狗去抓住敌人,在军用飞机场也要养狗,安全检查的时候让狗去明白哪个人带着。猎人要养猎犬,在捕捉动物的时候,狗跑得快,能够追上动物。牧羊人要养牧羊犬,在赶羊的时候,牧羊犬能够帮忙撵羊或圈羊。一些农户,个性是深山里的独门孤户,要养看门犬,在家里没有人的时候能够防小偷。一些老人能够养宠物犬,能使老人不寂寞,不孤单,让老人觉得快乐。在极为寒冷的北极地带,狗拉雪橇是最主要的交通工具。

  从古至今,狗就和人类结下了不解之缘,而且这种缘分越来越深,至今狗都给我们留下了良好的印象,是我们人类离不开的好朋友。

狗的优点有哪些?

不同品种的狗智商不同,优点也不同。

一般来说,狗都具有几个优点:

1、直觉敏锐:感觉敏锐:狗的嗅觉灵敏,远远胜于人类。它能嗅出距其400~500米远处人的气味;能在一大堆石块中,辨别出其中一块仅在某人手中握过几秒钟的石头。狗的听觉灵敏,虽然次于嗅觉,但也远远超过人类,能够感知超过10万赫兹的声源,而人仅能感知不超过2万赫兹的声音。人在距声源米处就不能听到的声音,而狗却能在24米处仍可听到。狗的视野范围非常开阔,横向视野为240度而人的视野仅180度因此,狗能察觉它两侧及背后的情况。狗的暗视力强,在光线微弱时仍能清楚地辨认物体。

2、忠于主人:这是其他任何动物所没有的特性。狗与人相处为伴或经训练以后,会对主人怀有深厚的感情,对主人顺从,忠诚,能按主人的意图行事。旺猋宠物网认为,狗还善解人意,胆大沉着,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主人会奋不顾身,拼死相助,甚至牺牲自己的生命。

3、易于训练:狗具有很强的记忆力,对所走的路途、感兴趣的气味、声音和人都能记得清楚。同时反应灵敏,接受力强,能较快地建立起条件反射。经过训练的狗,可以根据主人的语言、指令、表情和手势,作出各种动作。狗的记忆能力和接受能力是犬能被训练的基本条件。

4、生活伴侣:狗可以陪主人玩,听主人说话,排忧解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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