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崇州发生一起罗威纳犬撕咬 2 岁女童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最新通报,伤人犬只主人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在以往犬只伤人事件中,一般是如何裁判的?
南都大数据研究院梳理中国裁判文书网上 105 件犬只伤人案件发现,被咬伤者多在 50 岁以上,发生纠纷之时以民事赔偿为主,赔偿金额多在 1 万至 5 万元,涉事狗主较少会面临刑事处罚。针对犬只伤人入刑的热议,从 2013 年至今,已有多位人大代表提过相关议案或建议。
狗咬伤了哪些人?
一半在 50 岁以上
在本次犬只伤人事件中,被咬伤的是一名 2 岁女童。哪些人群更容易受到犬只攻击呢?南都大数据研究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以“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狗”“犬只”等为搜索关键词,共检索到超 1300 份判决文书,选取搜索前列的 105 件案件进行统计。
梳理发现,相关案件中犬伤者主要集中在 50 岁以上,比例达到一半,多在 51-60 岁年龄段,占比近 26%。相比之下,10 岁以下儿童被咬伤的比例为 10.48%。
伤势方面,统计数据显示,105 位犬伤者中,咬伤、骨折现象较为普遍,出现死亡的案例有 3 例。
譬如,2021 年 6 月 28 日,65 岁的徐某被潘某饲养的藏獒犬扑倒咬伤,经医院诊断,徐某全身多处狗咬伤、右踝关节开放骨折伴脱位,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
2020 年 4 月 27 日,李某被许某饲养的狗咬伤右下肢,导致严重并发症及继发感染,持续治疗三个月未果,于当年 7 月底死亡。
狗伤人案件以民事赔偿为主
最高一笔近 34 万元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饲养动物侵权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四川崇州犬只伤人事件中,多位律师均分析道,按照法律规定,恶犬主人违规饲养猎犬,并未牵绳导致伤人事件发生,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这名女童伤势最终被鉴定为重伤,犬主可能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过失致人重伤罪,最高可以处 3 年有期徒刑;过失致人死亡罪,最高是可以处 7 年有期徒刑。
统计发现,在 105 件犬只伤人纠纷案例中,涉事狗主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没有面临刑事处罚。譬如,2020 年 1 月,张某 6 岁的女儿在自家门前玩耍时,姜某和王某饲养的一条土狗突然追赶、撕咬女童,致使女童创伤性休克死亡。法院认为,姜某和王某饲养的土狗体型较大,且放任该犬自由行动,未对其采取安全措施,应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两人赔偿原告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损失共计 30 万元,并未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到赔偿金额,最高一笔达到 34 万元,最低金额仅为 500 元;支付范围在 1 万 – 5 万元的最多,将近三成;其次是 1000-5000 元,占 20.95%;赔偿金额超 10 万元的有一成左右。
例如在前述案例中,经医院诊断,徐某全身多处狗咬伤、右踝关节开放骨折伴脱位,经鉴定右踝关节骨折脱位功能部分丧失构成十级伤残。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潘某违反养犬管理规定,饲养禁养的烈性犬,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潘某赔偿原告徐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多项损失共计近 34 万元。
多位代表呼吁狗伤人入刑
仅 2 例判刑
自四川崇州犬只伤人事件发生以来,呼吁“犬只伤人入刑”的网络声音越来越大。据南都大数据研究院不完全统计,从 2013 年至今,有多位人大代表在全国两会或省两会期间带来相关建议。
2023 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雅安市雨城区第二中学校长庹庆明建议,将犬只伤人的刑事责任写入刑法修正案,制定具体的法律条文,进一步完善犬只伤人案件中的追责问题。
而在 2022 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全国人大代表张杰提交了《关于饲养宠物危害人身安全入刑的建议》,他呼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应尽快开展“饲养宠物危害人身安全”纳入《刑法》的规划及修改,以遏制凶猛宠物侵害人身权的行为。
追溯到十年前,时任福建省人大代表陈展弘提交关于出台《福建省文明养犬条例》的议案。他认为,应在刑法单独设立罪名,像对飙车或醉酒驾驶单独设立危险驾驶罪一样,设立非法饲养烈性犬危害公共安全罪,来破解这个顽疾。
据不完全统计,犬主因养狗过失造成严重后果被判刑责,已有少量判例。据川观新闻,2022 年 7 月某日,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李某家中饲养的 3 只烈性犬只,因疏于管理跑出自家加工厂外后,将路过的邻居咬伤致死。今年 5 月,林甸县法院依法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饲养人李某的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三年。2016 年 12 月份以来,湖南省祁阳县胡某某所养的两条大狗先后咬伤蒋某、文某、唐某等人。2017 年 8 月,两条狗又将曾某咬伤,鉴定为重伤二级。2018 年 3 月,祁阳县法院认为胡某某构成了以过失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从当前来看,不少律师认为,犬只伤人事件已可通过现有《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规范,但在实践中,对此类事件的认定以及界定并不明确,导致难以追究饲养管理者的刑事责任,因此确实可以通过立法完善行政、刑事(责任)方面的规定。
出品:南都大数据研究院
数据采集分析:谢小清 沈红媛 实习生 韩欣爱
设计:林泳希
数据来源: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中国裁判文书网、各地政府官网、权威媒体公开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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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把人咬了,怎么赔偿
关於狗狗咬伤人或咬坏东西时,我们的法律责任可分为刑事责任及民事责任:
一、刑事责任:
1、狗狗咬伤人
刑法第277条规定,伤害人之身体或健康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法第284条第一项规定,因过失伤害人者,处六个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致重伤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罚金。
这里提到的有三个罪名,分别是伤害罪、过失伤害罪、过失重伤罪。伤害罪是故意犯,而过失伤害及过失重伤罪二罪系过失犯。也就是说,当我们明知狗狗咬人会受伤而决意促使狗狗去咬人并造成他人受伤,这时我们所要负的是伤害罪的刑责(当然,如果是促使狗狗咬死人这就要负杀人罪的刑责了)。但如果我们并非出於故意,而系知道狗狗可能会咬人,但却未为必要的防范措施,因此导致狗狗失控咬人受伤,这时我们就要负过失伤害的刑责,且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如毁败一目之视能、毁败生殖机能或其他於身体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难治之伤害,参考刑法第十条第四项),则要负过失致重伤的刑责了。
此外,也有许有人会问,如果我已经把狗狗绑好了,是别人去挑动他、打他因而造成狗狗咬人受伤,此时我该负刑责吗?其实,刑法上的过失伤害罪及过失重伤罪既然以行为人(实际占有、看管狗狗的人)有过失为要件,因此狗狗咬人如果是因被害人挑动或殴打所导致,那麼看管、占有狗狗的人是否要负刑责,仍要视看管、占有狗
狗的人是否有过失,如果有,那怕看管、占有人只有百分之十的过失,而被害人有百分之九十的过失,那看管、占有狗狗的人还是要负过失伤害或过失致重伤罪。例如,虽然有绑好狗狗,但知道自己的狗狗在别人挑动下或殴打下仍可能咬伤人,却未避免让人有机会去挑动、殴打他,此时虽然被害人占绝大部分的过失,但看管狗狗的人还是有过失,仍要负刑责。又伤害罪、过失伤害罪、过失致重伤罪都是告诉乃论之罪,因此万一不幸发生,如果被害人未提出告诉,或虽提出告诉但事後撤回告诉(例如因为和解而不提告诉或被害人愿原谅我们),这时即使有刑事责任,但也不会受到追诉、审判的(专业的说法应该是,未提告诉则检察官不得提起公诉,如果起诉,应谕知不受理判决。而侦查中撤回告诉,检察官应为不起诉处分,审判中撤回告诉则应谕知不受理判决。相关法条请参阅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第303条及官第48号解释)。
2、写这篇文章,是要让所有的主人了解可能的法律责任,当然,我们知道成犬的黄金是不会咬人的(小黄金例外,我家的小黄金超爱咬人,虽是力道不大,但还是很痛的,因此我花了特别多时间避免他在这个时期咬人,且让他明白咬人是不对的),但天下的狗主人不会只养黄金金吧,还是有人会养具攻击性的狗,因此有必要让众网友了解,也能将这个资讯告诉你周遭的朋友。
3、狗狗咬坏他人物品之刑事责任
同样的,狗狗咬坏他人的物品,可能构成的是刑法第354条,毁损器物罪。法条规定的内容为:『毁弃、损坏前二条以外之他人之物(指建筑物、文书以外的物品),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损害於公众或他人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上罚金。』但须注意的是,刑法上的毁损罪只处罚故意犯,而不罚过失犯。易言之,只有当我们出於故意,促使狗狗咬坏他人物品才会构成毁损罪,如果仅系因我们过失不慎未注意让狗狗咬坏了他人物品,这时我们虽有过失,但因刑法不罚过失毁损行为,所以过失让狗狗咬坏他人物品仅有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是不会有刑事责任的。不过,如前所述,一个主人的责任是教养、训练且给予关怀以鼓励代替处罚以避免狗狗侵害他人。
二、民事责任
1、狗狗咬伤人或咬坏他人物品之民事责任按『Ⅰ、因故意或过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权利者,负损害赔偿责任 。Ⅱ、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於他人者,负赔偿责任。但能证 明其行为无过失者,不在此项。』民法第184条第一项及第二项定有明文。又同法第190条规定:『Ⅰ、动物加损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负损害赔偿责任。但依动物之种类及性质,已为相当注意之管束,或纵为相当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发生损害者,不在此限。Ⅱ、动物系由第三人或他动物之挑动,致加损害於他人者,其占有人对该第三人或该动物之占有人,有求偿权。』这里总共提到二个条文
,分别是民法第184条及第190条。首先,就民法第184条而言,这是一个请求权基础,他规定者如果因为自己的故意或过失行为不法侵害他利者,要负损害赔偿
责任。因此民法与刑法不同,民法是不分故意或过失,只要有故意或过失而侵害他利者,就要负损害赔偿责任。致於是咬伤人或咬坏他人物品都是一样要赔偿他人之损害,只是赔偿内容不同,受伤可请求慰抚金、丧失或减少劳动能力及增加生活上之需要的财产损害(参考民法第193条),如果是物品受损则可请求赔偿其物因毁损所减少的价额(参考民法第196条)。
又民法第184条第二项规定,违反保护他人之法律,致生损害於他人者,负赔偿责任。但能证 明其行为无过失者,不在此项。这也是一个请求权基础,且同时规定了举证责任的转换。因为动物保第七条规定:『饲主应防止其所饲养动物无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安宁。』这显然是保护他人的一项法律,因此当狗狗的主人违法动物保第7条的规定,因而导致狗狗咬人或咬伤人,此时依民法第184条第二项之规定就要负损害赔偿责任,且被害人不用举证证明狗狗的主人有过失,只要证明狗狗对自己有损害,主人就要负赔偿责任了,如果主人要免责,则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失。这跟之前所提的民法第184条第一项不同,因为如果被害人要依第一项请求损害赔偿,被害人必须举证证明狗狗主人有过失,而第二项的规定则不用证明。如果是你被别人的狗狗咬伤,你会主张哪一项呢?当然是第二项嘛。对不对呢?
此外,关於狗狗咬人,是谁要负赔偿责任,民法第190条特别规定是由动物的占有人负损害赔偿责任,就是实际上对於狗有事实上管领之力的人(参考民法第940条、941条),不限於主人,因此,如果是男朋友的狗,女朋友的妹妹借来遛遛,而在遛狗时不慎让狗咬伤人,此时男朋友(间接占有人)及该妹妹(直接占有人)都要负损
害赔偿责任。此外,民法第190条也规定了免责要件,就是如果狗狗的占有人能证明依动物的种类及性质,已为相当注意之管束,或纵为相当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发生损害时,此时狗狗的占有人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了。而同条第二项又规定,狗狗如果系由第三人(比如路人甲)或他动物(比如第三人的狗、猫)之挑动,而咬人或咬坏他人物品,此时狗狗的占有人可向该第三人或他动物的占有人请求赔偿。例如,甲的狗狗受乙的猫的挑动而凶性大发咬伤丙,甲之前知道自己的狗狗易怒而咬人却未防止,此时丙可依民法第184第二项及民法第190第一项向甲请求赔偿,而甲则依民法第190第二项向乙请求赔偿。
2、最後,法律问题,其实是多面而复杂的,不是三言二语能说完的,在此,仅就可能涉及的基本问题说明而已,希望对各位能有所帮助。也希望各位的黄金们都健健康康,快快乐乐的成长。
转贴自A PUPPY DOG 黄金猎犬
自家的养的狗被邻居杀了,算不算违法行为如何要求赔偿
自家的养的狗被邻居杀了,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邻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在法律上,狗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故意将狗打死属于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造成五千元以上损失的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予以治安处罚,同时行为人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法中有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打击报复、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根据情况来看,首先要清楚毒死的狗价值,如果是非常昂贵的品种,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不管狗是否合法收养,都是合法财产,这个合法财产是神圣不容侵犯的。如果他人随意的杀死当事人的狗,那么就违法了,最轻的也是侵犯合法财产,给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可以要求赔偿,这是民事责任。如果狗是名贵犬种,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对方还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养的狗咬人了,主人要赔偿吗?
作为一个爱狗的法律人,我觉得我阔以回答一下。
结论:一般来说狗咬人后,主人需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由于受害人自己原因或者第三人原因导致的,可以相应的减轻或者免除责任。具体的情况下面具体来说。
关于狗咬人的法律责任主要由《侵权责任法》来规制。法律主要规定了以下几种情况。
一、狗狗咬人一般需要全责赔偿,别人有错可以减轻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这表达了两个意思
1.狗狗咬人了,一般情况狗主人或者当时的管理者(如遛别人的狗)需要承担全部的侵权责任,需要赔偿全部损失。
2.如果狗狗咬人是因为被咬的人挑逗它、刺激它导致的,那么主人可以减轻赔偿责任。
案例:狗蛋在路上开心的遛狗,熊孩子狗剩突然冲过来扯狗狗尾巴,导致被狗狗咬了,那么熊孩子自己也有责任,狗蛋只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责任。具体多少就要看当时的具体情况,双方过错的大小啦。
二、如果养狗遛狗不规范,不合法律规定,那么就绝对承担全责
第七十九条 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的侵权责任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八十条 禁止饲养的危险动物的致害责任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每个地方应该都有关于饲养动物的管理规定,养狗狗之前最好查一下,不要违反了这些规定。比如打疫苗、遛狗牵绳、大狗在家上铁链,大狗出门时上嘴套,还有一些烈性狗狗比如藏獒不允许养的。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狗狗咬人了,不管被咬的人有没有错,主人都要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的。
三、动物园动物的致害责任
第八十一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咬人
第八十二条 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比如在学校或者小区里被流浪狗咬了,这个时候看能否找到原主人,如果可以找到,那么原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找不到原主人,那么要看小区或者学校有内有尽到安全提示义务来判定责任。
五、 因第三人过错导致的动物致害责任
第八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案例:狗蛋遛狗,狗剩跑过来逗狗,结果激怒了狗咬了旁边的小芳。作为受害人小芳,可以要求动物的饲养人狗蛋承担责任,也可以要求第三人狗剩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狗蛋如果赔了,可以事后找狗剩追偿。
这种情况在现实中还是蛮常见的,狗狗主人不用太担心,别人的错那么别人承担赔偿责任,自己不会背锅的。
以上就是狗狗咬人主人承担责任的几种情形,希望帮到您,谢谢~
狗咬死了人 狗的主人犯什么罪?如何处置?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里面自然也包括狗咬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追究刑责,那就是如果是行为人唆使狗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
通俗地说,狗咬人是民事纠纷,可是放狗咬人就是犯罪。由此可见,该不该追究刑责,能不能追究刑责,确实有法律上的障碍或者争议未明之处。
相关法律:
《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三十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以上内容参考:人民网-钱江晚报:恶狗逞凶咬伤人,能否追究主人刑责
10个月德牧耳朵还能立起来。德牧10个月耳朵还没有立起来的话,主人就要对它进行立耳辅助,同时给它补充充足的营养,等德牧成年后它的耳朵就可以立起来了,但通常德牧在3个月大左右就开始立耳了。
1、可能是因为灰泰迪的遗传基因不稳定,这个是没有办法解决的。2、缺乏光照导致,需要多晒太阳,有助于泰迪犬毛发色素沉淀。3、洗澡过于频繁导致,要使用符合狗狗肤质、毛质的宠物沐浴露或香波,洗澡频率控制在每周一次。4、不爱喝水导致,要准备有水的狗碗,方便它补充水分。完全不爱喝水的可以喂一些含水量丰富的果蔬。5、营养不良导致,要注意泰迪的饮食营养均衡。6、饮食太咸导致,饮食要选择清淡低盐的。
10斤比熊犬一天可以吃170g-250g上下的狗粮,这个体重应该为成年比熊犬,主人可以每日固定喂食2次,每次喂用100g-120g左右的狗粮,其中还可以喂用比熊犬肉类,鸡蛋,蔬菜和水果等,期间主人要控制投喂的剂量,避免一次性喂养过多。
10斤重的泰迪在一日喂用两次时、一顿大约需要90g-110g的狗粮,一日喂用一次时需要180g-220g的狗粮。如果饲养员每日不定时的喂用其他食物、当日所喂的狗粮可以适当减少。
10斤重的狗每天狗粮在180g-220g上下就足够、如果一次两顿一次为90g,饲养员想要狗狗长胖些可以每日为狗狗增添辅食。